国务院下发新闻出版总署新“三定”规定
-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新“三定”理顺了新闻出版 ...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新“三定”理顺了新闻出版总署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同时也给新闻出版总署增加了六方面的职责,其中包括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总署,强化对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记者的监管职责等。
根据这次重新拟定的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内设机构为12个,增加1个,原11个部门中大部分部门的名称和职责均有调整。其中,报纸期刊管理司变更为新闻报刊司。新“三定”还突出了新媒体的地位,设置了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加强对新媒体、新业态的研究、开发、利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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