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赖名芳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收到了全国“扫黄打非”办特约督察员、河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韩丰聚的来信。来信称,在最近的市场调研中,他发现一些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出版物经营点销售 ...
□本报记者 赖名芳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收到了全国“扫黄打非”办特约督察员、河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韩丰聚的来信。来信称,在最近的市场调研中,他发现一些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出版物经营点销售非法、盗版出版物情况非常严重,成为“扫黄打非”、出版物市场监管的“盲区”,希望各地“扫黄打非”办和相关部门对此加大监管力度。
韩丰聚在来信中称,“近来乘车外出,顺便看了几个高速公路设的服务区,发现其中90%以上的服务区均设有出版物经营点。经观察,大部分经营业户持有当地新闻出版或文化部门发的经营许可证,但绝大多数没有进货单,所售图书或光盘几乎百分之百系盗版,所售杂志80%以上系一号多刊或盗名(包括刊号)非法出版物,其内容也多属非法小道传闻及凶杀暴力、色情淫秽、封建迷信或所谓‘大案要案’汇集。我重点看了京深高速河北段、青银高速山东段、京沪高速河北段各一家服务区的出版物经营点,其中3家经营的多是大部头的盗版图书,京沪高速一个服务区的书刊经营点,除图书外几乎全是盗版的非法出版物。如《重案追踪》全册都是从各处摘编的贪污、奸淫、抢劫、凶杀等所谓‘重案’;《鬼故事》2008.13—18(秋季卷),封面印的是《鬼故事》杂志社,内文版权页印的是《新聊斋》杂志社,全册都是带有严重迷信色彩的妖魔鬼怪故事;《情人坊》2008.13—18(秋季卷),封面印的是《情人坊》杂志社,内文版权页印的是《时代姐妹》杂志社,全册都是介绍一些婚外恋的报道;《女人坊》2007.1—6(春季卷),封面印的是《女人坊》杂志社,内文版权页印的是《时代姐妹》杂志社,全册所载多是女性的一些隐私等内容;还有《爱人》2007.1—6(春季卷)、《家庭》2008.13—18(秋季卷)等,除有的内容不健康外,上述杂志均属一号多刊的摘编合订本,有的则属于编造的杂志社。
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均是人来人往的窗口单位,在这些地方开设书报刊经营点,以方便相关顾客阅览书报刊是很有必要的。如果管理得好,会发挥积极作用,如果管理不好,则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调查中发现,对这些地方的出版物经营业户,当地相关部门多是只发证不管理,使其成了被忽视遗忘的地方,建议向各地新闻出版、文化等相关部门及‘扫黄打非’办提醒一下这个问题。”
韩丰聚的来信引起了全国“扫黄打非”办的高度重视,随即派出人员进行了一系列暗访调查,结果发现这一问题带有普遍性,而且类似情况同样在一些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由于这些场所环境相对独立、封闭,主管、主办单位管理缺位,新闻出版、工商等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使得一些经营点成为非法和违规书报刊、盗版出版物的销售场所,甚至暗中销售淫秽色情、违规违禁的非法出版物。这些经营点的管理,涉及到铁路、交通、民航、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对此,全国“扫黄打非”办特别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扫黄打非”协调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同时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希望各地“扫黄打非”办和相关部门根据今年5月中央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打击利用交通运输渠道贩运非法出版物的通知》要求,针对信中反映的情况,既要继续加大打击运输环节非法贩运的力度,又要彻底解决“高速”管理盲区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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